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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自ERIC部落格


真實案例分享-懸掛他車車牌之代價
分類:瞎搞四輪車
2009/02/02 12:50
其實路上真的有許多車輛都再貼牌行駛 各種原因 各種車輛
外匯車------------沒法領牌 (沒完稅.不符規定等)
權利車------------怕被銀行拖走
老車---------------爾偶開開
大排氣量車------省稅
不過一般人都只知道罰單會開"懸掛他車車牌"
然後 兩車罰款3600 兩車驗車重領即可
甚至有人開權利車的 只認為驗子車(就是使用的那張牌照的車) 然後重領就好
其實不然
目前政府對此管制相當嚴格
過年期間 我一位大哥就發生了這事
一輛法牌的古董小跑車(簡稱A車) 自2001年就繳銷沒再開了 當然也沒有車牌
過年突然想開出去溜搭溜搭 便拔了自己的德牌轎車(簡稱B車)車牌掛上去逛街
結果很不巧的這在過年期間被列為重點取締項目 就這麼被吃了兩張罰單!
該如何解? A車B車都要罰 A車不打算領牌 B車還是要領新的才能開
 
依據"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" 還有"使用牌照稅法" 再來"汽車燃料費使用徵收及分配辦法" 等三法裁罰
所需花費大致如下 原因請參考下方法規
 
1.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 
   每車$5400的罰款    小計 $10800
2.使用牌照稅法
   A車 1600CC 牌照稅 $7120 追繳8年  小計 $56960 違規當年度牌照稅2倍罰鍰 $14240
   B車 2000CC 牌照稅 $11230 因須重領 所以一次先繳一年 再來車牌提供他車使用 牌照稅1倍罰鍰 $11230
3. 汽車燃料費使用徵收及分配辦法
  A車 1600CC燃料稅 &4800 追繳8年 小計 $38400 罰鍰另計
  B車 2000CC燃料稅 因須重領 一樣一次先繳一年 $6210
 
A.B兩車驗車 $450 X2 =$900
B車行照 $200
B車鐵牌 $600
 
當然今天是過完年的第一天 整個資料都還沒到監理單位
只能做初步的損害估計  至少將花費$150770..
還好這A.B兩車都非大排氣量的車種 否則花個30萬跑不掉
在此奉勸大家還是小心為妙 不是說叫你不要貼牌 只是說貼牌要貼的漂亮
最起碼廠牌 顏色要一致
 
至於後續要怎麼處理 就讓我來努力看看囉~
       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   
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其行駛:
  一、未領用牌照行駛。
  二、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,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、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。
  三、使用偽造、變造或矇領之牌照。
  四、使用吊銷、註銷之牌照行駛。
  五、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。
  六、牌照吊扣期間行駛。
  七、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。
  八、牌照業經繳銷、報停、吊銷、註銷,無牌照仍行駛。
  九、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。
  十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,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。
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,及第二款、第九款之車輛並沒入之
第三款、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
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照吊銷之。第一項第四款、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,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之。
 
使用牌照稅法 第二十八條(逾期使用或報停之加重處罰)
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,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,除責令補稅外,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之罰鍰,免再依第二十五條規定加徵滯納金。報停、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,除責令補稅外,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。
 
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第六條
已辦理報停、報廢、繳銷、註銷、吊銷牌照之車輛經查獲違規行駛者,除依法處罰外,並應補繳自報停、報廢、繳銷、註銷、吊銷牌照之日起至最後一次違規日止之汽車燃料使用費。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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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(4)


翡翠蛙於2009/02/03 01:08 回應
檢舉
很好案例分享....可以借分享嗎! 太驚人了...以後要小心


艾瑞克於2009/02/03 08:40回覆
蛙兄
您就夾去配吧~~


Richard於2009/02/02 23:19 回應
檢舉
那如果是外匯車呢?這他們就沒有辦法追繳稅金了吧!
又或著是權利車呢?根本沒有過戶,他們也沒有辦法追稅金了吧!
真的是!心中充滿了無限的幹樵與詛咒.........><


艾瑞克於2009/02/02 23:34回覆
嘿嘿 這個問題問的好
權利車 沒過戶的車
我跟你說 兩車一起罰 一車沒繳清 你子車也沒法驗車領牌
至於外匯車 很好 法規上說的是 沒收~~


老狼於2009/02/02 18:11 回應
檢舉
沒聽過中華民國萬萬稅喔!
睡上加睡....睡出各大有為政府虧空幾百兆, 債留子孫


艾瑞克於2009/02/02 23:32回覆
唉~沒小孩沒事
我們有生小孩的就擔心多了!!


Richard於2009/02/02 15:38 回應
檢舉
這真的太扯了!~
稅金的追繳到底是怎麼算的啊!可以這樣用搶的嗎?真的是太過分了啦!


艾瑞克於2009/02/02 17:42回覆
稅金追繳是從停駛當日起算 追繳到違規日
罰鍰是年度稅金的兩倍
很扯吧~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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